燃煤集中供热:
以蒸汽或热水为载热介质,由集中热源通过供热管网向整个城镇或其中某一地区的用户供应生产和生活用热,称为区域供热或集中供热。从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开始,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及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改善,对城市供热质量的要求及对环境保护的要求逐渐提高,使城市供热方式开始向大型集中发展,以热电联产为主热源的城市热力网集中供热和以锅炉房为热源的集中锅炉房供热得到大力发展。
在燃煤的条件下,集中供热与分散供热相比,具有明显的优势:大大减少了烟囱数量,便于烟气高空排放;大型锅炉热效率高,减少了燃料消耗,具有明显的节能效果;配用效率较高的除尘脱硫设备,锅炉燃煤量的减少,从而直接改善了环境状况。另外,集中供热还减少了锅炉房占地面积,有利于土地资源的合理使用。基于燃煤供热的上述原因,我国供热事业的发展一直坚持将分散供热逐渐向集中供热过渡。目前,北京市城市热力网集中供热面积已达1.2亿平方米,主要供热范围为城八区。远郊区县则正在实施大型燃煤锅炉房集中供热的资源整合工作。
燃煤燃气供热比较分析
1 投资分析
按照北京市目前燃气锅炉房(分散供热)和集中燃煤锅炉房建设的投资水平,燃气锅炉房供热(含锅炉房、燃气供应系统)投资约42-52万元/MW,集中燃煤锅炉房供热投资(含锅炉房、一次热网、热力站)约110-150万元/MW。可见燃煤集中供热较燃气分散供热的单位供热量投资约高2-3倍左右。
2 锅炉房占地分析
燃气分散锅炉房(按平均单座锅炉房12.6MW)占地面积60-90平米/MW,燃煤集中供热锅炉房占地面积130-150平米/MW。可见燃煤集中供热较燃气分散供热的单位供热量占地面积约高50-100%左右。